朗新明签署《国能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全厂废水综合治理改造合同》
发布时间:2022-06-07整理:成都科林环保有限公司
6月6日,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有限公司宣布,2022年6月1日,全资子公司国家能源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新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国家能源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废水综合处理改造合同,业主荆州公司同意承包商国家能源新明提供全厂废水综合处理EPC项目包括与项目实施相关的工程设计、设备材料供应、安装、调试价格为6790元.77万元。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废水综合处理EPC项目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公司)经公开招标,确定国能新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新明)为长源电力荆州热电厂废水综合处理EPC项目中标人中标6790.77万元(详见2022年5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信息》网上披露的《全资子公司全厂废水综合处理》。EPC公告号:2022-059)。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2022年6月1日,荆州公司与国能朗新明签订了《国能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废水综合处理改造合同》
1.合同标的:发包人(荆州公司,下同)同意承包人(国能朗新明,下同)提供全厂废水综合处理EPC项目包括与项目实施相关的工程设计、设备材料供应、安装、调试和缺陷补救。
2.合同价格:人民币6790.77万元。
3.付款方式:合同总价为含税价格,由设计费、设备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调试费等费用组成。合同项下的所有款项由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发包人具体付款方式为:预付款为合同总价10%;合同设计费按设计阶段的40%、30%、17%支付至87%;合同设备费按设备到货情况的80%、5%支付至85%;建筑安装工程费按施工情况支付至87%;调试费按60%、27%支付至87%;设计费、设备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调试费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3%、5%、3%、3%支付。
4.交货运输:承包人负责提供的合同设备的运输,并承担相关运输费用。承包人应根据交货日期及时组织合同设备的运输,确保货物的顺利交接。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损坏和损失时,承包人应负责与承运人和保险公司协商,并尽快向发包人补充货物,以满足工期的需要。发包人因承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纠纷而损失的,发包人有权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5.主要违约责任:
(1)性能保证违约责任。合同设备的技术性能应高于性能保证门槛值,但低于性能保证值的,发包人可依据合同约定方式要求承包人承担性能保证违约责任。
(2)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延迟交货的,应当每延迟交货一周向发包人支付延迟交货合同设备价格的4%。违约金按比例计算的比例计算。延迟交货10周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延迟完成违约责任。项目未按时通过初步验收的,承包人应每延迟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延迟完成14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四)承包人违反其他合同义务的,应当按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生效条款:本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除上述条款外,本合同无其他重要条款。
三、其他
公司将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以便上述相关交易的进展。
四、备查文件
荆州热电有限公司全厂废水综合处理改造合同。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
延伸阅读:
中标价为6790.77万元 朗新明中标全厂废水综合处理EPC工程项目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