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保中标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
发布时间:2022-06-07整理:成都科林环保有限公司
6月6日,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中标金额为1700元/吨,合同履行期限为一年。
服务要求:
1.在服务期内,供应商负责根据买方的要求,将污水处理厂产生的生活污泥运输到具有无害污泥处理能力的地方进行处理。严格按照污泥处理规范的要求进行污泥处理,确保污泥的无害、减少、污泥处理设施和工艺的正常运行。
2.供应商应有健全的安全处置规章制度和事故发生时的应急预案,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危险废物安全处理的检查、监督和实施。
3.供应商按照集中、科学、合理的原则,确定收集路线和收集地点,使用特殊标志的准运输车辆,签署转运安全承诺书,提供道路运输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危险废物),供应商可委托第三资质运输企业运输,提供相关资质;严格按照确定的路线、时间和收集点,确保运输过程中危险废物的安全。
?4.服从买方的监督管理,供应商工作人员和车辆进入污水处理厂,必须遵守污水处理厂的规章制度,服从买方(或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的安排和调度,维护污水处理厂转运站的秩序和正常运行。
5.供应商应自行提供现有的污泥处理场地、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监测设施。污泥处理的上下车费、运输费(无论处理场所是否在彭山区)均由交易供应商承担,请综合考虑报价。.双方工作人员必须共同做好危险废物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分类、数量、交接时间和处置方法,如实填写危险废物电子转移单,并按程序备案。.供应商必须做好清洁工人的个人保护工作。工作期间,应穿工作服(防护服)和雨靴,戴帽子、口罩、手套、袖套,交接后按规定清洁消毒防护设备。.供应商应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运输和无害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险废物的损失、泄漏和扩散。因违反有关规定和要求而产生的一切安全、法律、经济责任,由交易供应商负责,与买方无关。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