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四举措着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发布时间:2022-06-16整理:成都科林环保有限公司
一是共管格局基本形成。
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任双主任、双组长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健全大气和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和会商机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制度。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督导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工作,确保中央、省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工作合力持续加强。
二是进一步完善环保法规制度。
制定《宿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宿州市城镇绿化条例》《宿州市农村垃圾治理条例》《宿州采石场修复条例》等地方性条例;先后研究出台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苏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试行)等20多个相关规划体系和方案,修订完善了苏州市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初步形成了制度体系。
三是跨界流域共保联治纵深推进。
推深做实河湖长制、断面长制和跨界河流地表水补偿制度;深入落实区域协同联防联控、联查联测工作机制,会同江苏徐州、宿迁,省内蚌埠、淮北构建沱湖流域共保联治工作机制,签订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框架协议,联合开展互查和定期联席会商。去年以来,四市组织召开联席会商会议3次,开展跨界河流互查9次。探索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全力提升生态治理现代化水平。
四是提高环境智能监管能力。
加快推进环保“大平台、大系统、大数据”建设,陆续建成了“大气治理110指挥系统”、空气污染源高点监测系统、地表水监测预警系统、黑烟捕获系统等十多个特色信息系统;利用水环境远程监测、空气微站自动监测、空气航行监测、网格监测系统和监测能力,加快建设“天地人”综合监管体系。依托中国环境科学院、天津环境科学院、南京环境科学院的专家团队“一市一策”重点研究,加强对大气、水环境污染源和污染因素的研究和分析,实施准确、科学、系统的污染控制,为赢得污染防治斗争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持,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原标题:宿州市四举措着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