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广陵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
发布时间:2022-06-20整理:成都科林环保有限公司
6月17日,2022年广陵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EPC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项目规模涉及行政村12个,自然村94个,综合污水处理设施58个,处理规模1个t/d~40t/d不等;污水主管网的配套建设,包括DN300HDPE实壁排水管(埋地主管)及DN300球墨铸铁管(河内架空主管)同时新建DN110~DN160UPVC接收支管;污水井和污水提升井的建设。在相关文件的指导下,污水收集采用区域集中收集模式,收集区内生活污水输送至污水处理设施,达到《村生活污水处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T3462-2020中一级B标准终排入周边河塘;一些村组靠近集镇,有接管条件,将污水接入镇污水管网统一收集处理。合同估算价格为7722.79 万元,工期为200日历天。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22年,广陵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经扬州市广陵区行政审批局批准,项目业主为扬州市运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投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2年度广陵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公开招标总承包标段施工,特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李典镇、沙头镇
2.1.2 工程规模:行政村12个,自然村93个,综合污水处理设施58个,处理规模1个t/d~40t/d不等;污水主管网的配套建设,包括DN300HDPE实壁排水管(埋地主管)及DN300球墨铸铁管(河内架空主管)同时新建DN110~DN160UPVC接收支管;污水井和污水提升井的建设。在相关文件的指导下,污水收集采用区域集中收集模式,收集区内生活污水输送至污水处理设施,达到《村生活污水处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T3462-2020中一级B标准,终排入周边河塘;部分靠近集镇具备接管条件的村组,将污水接入镇区污水管网统一收集处理。
2.1.3 合同估算价格:7722.79 万元
2.1.4 工期要求:200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7月30日,竣工日期:2023年2月20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在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文件等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的设计和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组合之一:①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市政工程设计丙级以上资质③市政公共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C级以上资质,满足以下要求: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注册专业、资质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格)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规定不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遣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资格B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符合以下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聘用或执业(a.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缴纳社会保险;b.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变更后无在建项目,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项目(原合同工期必须满,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时开工,已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但在建项目属于同一项目、同一项目批准、同一施工现场分段承包或分期施工,总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3、项目负责人无贿赂犯罪记录或贿赂犯罪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3 投标人及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具有扬州市建设管理办公室颁发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质、资质验证书或江苏省以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表。
3.3.2 不属于《2021年扬州市建筑市场各方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估成果》中的黄牌、红牌企业及个人,并处于招标活动限期内;
3.3.3 投标人应向授权客户和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提供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当地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明确的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不一致时,应提供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的文件);
3.3.4 投标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体上未在招标活动中发生不诚实行为期内公示;
3.3.5 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已完成;
3.3.6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承担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识别标准: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以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承担类似工程的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三者之一),类似工程识别标准: 市政公共工程(含雨水污水管网或雨水污水管网道路工程);类似工程识别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以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类似工程识别标准:单项合同成本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共工程(含雨水污水管网或含雨水污水管网道路工程),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依法承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交易通知书)、交易验收资料(包括国家规定的交易验收资料)。业主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相关中标文件可以提供。绩效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认证材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金额较小的为准;拟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绩效认证材料中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材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确认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自2020年6月1日起,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中标、分包、非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自2021年6月1日起,企业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拒绝提供履约担保的;
√自2022年3月1日起,企业未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评;
3.4 投标人不得有第二章的招标文件.4.三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当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章的要求.4.2项的要求。
3.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建立失信被执行人联合处罚机制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施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上公布。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 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23日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数字证书;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4.3 招标文件售价255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日期
5.1 投标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8日10时00分。
5.招标人不接受2 逾期投标文件。
六、资格考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估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同时,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扬州建设信息网(http://)扬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来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