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化粪池、雨水渠偷排?罚100万!
发布时间:2022-06-21整理:成都科林环保有限公司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充分利用非常规时段对重点涉水企业进行突击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和超标排放环境。近日,执法人员在东坑镇查获一家利用化粪池和雨水渠偷排废水的企业,将面临罚款100万元。
案件情况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对东坑镇重点企业进行了突击夜间检查。当检查到一家企业时,发现它已经办理了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并有一条表面处理线。检查时,企业的表面处理线未生产,但有明显的新生产痕迹。表面处理线旁边有一个化粪池的粪便出口。地面积聚的一些强碱性废水通过粪便出口流入化粪池。化粪池内的水呈强碱性,并通过污水管道从工厂排放到市政管道。
▲化粪池抽粪口设置在表面处理线旁边
▲强碱性废水通过洞口进入雨水渠道
此外,企业表面处理线旁边还有一条雨水通道。雨水通道上方用水泥板盖住,但雨水通道末端井口有强碱性废水流动。执法人员敏锐地发现,水泥板盖上有两个装有一定液体的塑料罐,所以他们要求制造商拆下塑料罐,发现塑料罐下面有一个洞,与水泥板盖相连。洞下雨水通道积累了大量强碱性废水,废水终通过雨水通道排出工厂。
▲大量强碱废水在雨水渠内积累
处理结果
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取证,并与东坑生态环境分局合作,对涉嫌利用化粪池、雨水渠偷排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双重记录,依法立案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利用渗井、渗坑、裂缝、溶洞、私人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来源:东莞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