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项生态环保工程释放,贵州省环保产业集群平台将建立
发布时间:2022-06-28整理:成都科林环保有限公司
近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发改委发布了《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将继续保持良好,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优势;深化污染防治,有效控制生态环境风险;不断加强生态保护和恢复,基本建立长江、珠江上游绿色生态屏障;充分发挥减污降碳的作用,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格局;稳步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严格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系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经济发展合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取得新成果。
《规划》初步包括8章30节,主要任务设置了10个专栏和41个项目措施,系统规划和促进生态环境保护。该计划强调,应加强指导,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完善环保产业准入机制,加强产业监督管理。规范第三方环境污染控制模式。培育和建设环保产业集群平台,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集群区建设。
“十三五”期间,贵州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9.比2015年上升12%.6个百分点,高于“十三五”规划目标(92%)7.2个百分点。全省151个地表水省考核断面的水质一般为“优”,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为99.比2015年增加93%.9个百分点,高于“十三五”规划目标(92%)7.3个百分点。9个中心城市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地下水质量评价点的水质符合《水十项目标责任书》的目标要求。与2015年相比,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了12%.7%、11.6%、29.6%、7.9%,全面完成国家下达“十三五”目标任务总量减排。“十四五”在此期间,生态环境保护的不断推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十四五”贵州生态环境保护面临哪些新挑战?
“十四五”在此期间,贵州省仍将处于保持优良生态环境质量的巩固期,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优质发展的关键时期,巩固污染防治成果,释放生态环境红利,实现生态价值转化,加快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主要面临以下四个问题:
一是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水平仍需提高。
工业污染治理水平亟待提升,钢铁、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任务艰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滞后,历史遗留矿山酸性废水处理技术尚未成熟,白酒酿造中废水治理技术有待提高,磷污染和锰污染专项治理迫在眉睫,乌江、清水江流域磷石膏渣场和松桃河流域锰渣库渗漏污染问题尚未根本解决,磷石膏和锰渣资源化、无害化、产业化综合利用亟待破题;
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技术规范、标准和工作机制,完善部门间工作联动合作机制;
农村环境改善存在明显缺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低,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差,农村生活垃圾和农业废物处理机制不完善;
地下水污染基础不清,局部污染问题突出,风险控制、治理和修复技术难度大;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间有限,难度大,城市粉尘污染防治不彻底,臭氧污染问题突出,部分流经城市区域的河段不能继续稳定标准;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间有限,难度大,城市粉尘污染防治不彻底,臭氧污染问题突出,部分流经城市区域的河段不能继续稳定标准;
区域流域生态保障能力不稳定,重点区域流域生态建设恢复刚刚起步,重点湖库生态保护正常化工作机制尚未形成;
治理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的任务依然艰巨。
二是环保基础设施仍存在不足。
城市和开发区的污水处理设施仍然突出不足,专业运行水平有待提高。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彻底,管网管理保护不到位,污水直接排放问题依然存在;
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急需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需要加快,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焚烧飞灰处理需要进一步规范,垃圾回收利用不高,焚烧发电处理模式尚未形成;
危险废物处置体系亟需优化调整,处置能力与市场需求不匹配,处置设施布局和利用范围有待 进一步优化。
第三,政策支持还需要加大。
绿色财政政策不完善,公益无收入生态环境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地方资金难以匹配保障,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热情不高;
绿色金融政策和措施需要完善。从宏观金融管理到微观金融监管,再到与产业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协调与合作,绿色信贷产品创新还需要各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产权管理部门的积极合作,需要加强绿色保险的推广;
绿色价格政策不完善,资源产品价格改革进展缓慢,城市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不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政策不明确,重点行业差异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仍有待解决 细化落实。
同时,机制匹配仍需完善。
如何推进和实现具体目标 该计划还提供了详细的任务清单,包括10个专栏和41个项目。包括水、土、气等环保领域的具体实施项目清单。
《规划》提出,以巩固优良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完善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和机制,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提高良生态环境质量方面取得新成果。
深化空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态环境风险防治五项重点行动,将污染控制和监督能力提高到高水平,在污染防治方面取得新成果。
《规划》提出,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积极培育绿色新动能,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提高生态环境优势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为了更好地实施规划目标,规划还强调,落实生态环境省级财政权力和支出责任改革计划要求,积极拓宽资本渠道,争取国家财政支持,充分发挥各级财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和各类财政补贴资金的指导作用,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合法合规地利用投融资渠道,支持实施环境基础设施、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恢复项目。合理有效地利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基金,利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发展。
加快绿色低碳经济发展转型。加快推动经济发展绿色低碳转型。
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探索建立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法律保障体系。完善绿色金融统计分析、监测评价、信息披露、监督指导和政策激励制度。全面落实金融机构绿色金融 绩效评估。建立健全环境权益市场化交易机制。完善绿色金融纠纷调解机制。加强绿色金融项目数据库建设。充分利用省级“四化”基金和生态环保发展基金,充分利用碳减排支持工具, 煤炭清洁利用专项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资本支持绿色经济发展和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遴选 9 个县 省级绿色金融创新发展县(市、区) 公园)试点。
完善财政、税收和财政支持体系。协调各级财政资金,增加对公益无收入生态环境项目建设的投资。做好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努力获得更多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的支持。规范中央和省级奖励和补贴资金的使用。污染控制和生态保护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向社会资本开放PPP、设立基金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深化“拨改投”改革,设立省级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深化资源产品价格改革。推进水资源价格改革,完善污水处理费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有序实施污水排放差异化费,规范污水处理服务费形成机制。规范城市生活垃圾收费管理。完善不同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支持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建设,并按项目审批和土地审批进行审批 依法建立绿色通道。创新生态工程多元化投资机制,拓展投资渠道,提高生态建设质量和效率。
引导和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完善环保产业准入机制,加强产业监督管理。规范第三方环境污染控制模式。培育环保产业集群平台建设,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集群建设。研究制定环保产业“一企一策”支持措施,实施强企业培训,促进资源回收、生态系统修复、节能减排、降碳等重大项目的实施。依托大数据产业的基础和优势,促进数字授权环保安装 建设环境技术创新平台,加快 减少磷石膏、赤泥、电解锰渣、煤矸石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 综合利用技术和产业化的资源处置。加强绿色建材、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节能环保产品、再生产品等绿色产品的消费 政策支持 2025 2000年,全省环保产业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创新能力显著提高,集聚规模持续增长。
原标题:发布41个生态环保项目,建立贵州环保产业集群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