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企业丨惠企纾困稳经济!苏州这十八条举措,干货满满!
发布时间:2022-06-28整理:成都科林环保有限公司
近日,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稳定经济增长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党中央“疫情要预防,经济要稳定,发展要安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苏州市生态环境系统惠企救助稳定经济十八条措施》,协调疫情防控和生态环保,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从提高审批效率、优化监督执法、加强因素保障、拓宽沟通渠道等方面,促进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提高审批效率
01
实施环评体系改革措施,降低环评水平,简化环评内容,免除环评程序,实施通知承诺制度审批,优化苏州工业园区环评排污许可证管理体系试点,颁发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证“两证联办”,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
02
对于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评价的开发区,区域评价结果可直接引用区域评价结果。
03
全面落实“一网通办”系统、生态环境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在线报告、预约办公室、在线“不见面审批”,办理结果可邮寄或专人送达。
04
优化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建立快速的审批服务模式,建立重大项目信息库信息卡、班级责任、专员服务和专业指导制度,逐一明确项目服务联系人,实现“前期有指导,报批协调,建设跟进”。
05
加强环境评价、环境检测等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和指导各类环境治理市场实体的合法管理和服务,创造合规、诚实、有序的第三方服务市场环境。
优化监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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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3.0版和不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细化不处罚标准。
07
完善企业“环保自检自纠”APP管理平台,指导企业通过“扫一扫”二维码,实施管理要求,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和解决标志性的环境违法问题,从源头上降低企业环境违法风险。
08
加强非现场执法,充分利用各种监管平台,辅以无人机、航班等科技手段发现的生态环境违法线索,加强非现场执法检查和案件调查。
09
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以非现场执法为主,“双随机,一开放”原则上,报、媒体曝光、应急处置外,检查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一次。“六必查”除必须进行的检查外,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10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充分运用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
11
扩大重污染天气应急控制的豁免范围,直接或间接提供电力、热、天然气、饮用水、交通等基本公共服务,涉及重大民生保障的企业“能免则免,应免”,确保企业正常合规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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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环保信用动态评价,制定信用修复指导方针,优化信用修复流程,同时实施处罚文件和信用修复指导,帮助不诚实企业缩短不诚实周期。
加强因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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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优先支持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危险废物处理、监测、监测和执法能力的建设。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排放抵押贷款,创新绿色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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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企业实施排污权交易,帮助部分企业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排污权,扩大总指标来源,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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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小型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的作用,加快分配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附近危险废物收集、临时储存和转移服务,解决中小企业危险废物转移处置问题,降低危险废物管理和转移处置过程中的风险和经济成本。 拓宽沟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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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环保管家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完善各类环境治理机构和服务信息的发布,加强污水排放企业与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的供需对接,为需求端与供给端搭建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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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政企环保法“服务之桥”,开展“法企同行”“送法进企业”及时披露和普及的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帮助企业从源头上预防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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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常态化对话渠道“企业环保接待日”及时做好活动“厅长我留言”“12369”回复平台,回应企业的关注和需求。
苏州生态环境系统将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作用,将支持保障企业发展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相结合,主动对接、主动上门、主动服务,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信息来源:苏州生态环境
原标题:服务企业!惠企救助稳定经济!苏州这十八项措施,干货满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