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加快推进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
发布时间:2022-06-29整理:成都科林环保有限公司
漳州市工信局关于加快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局、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经贸办)、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科技发展局):
为全面落实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进节能降碳重点领域的若干意见,《福建省发改委关于印发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我市重点产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加快绿色低碳产业转型,结合我市重点工业领域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基于新的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的发展理念,科学处理发展与减排、整体与局部、短期与中长期的关系,突出标准的主导作用,深入挖掘工业节能降碳技术转型潜力,强化系统理念,推进综合政策,严格监督管理。到2025年,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乙烯、合成氨等重点行业的所有企业都达到了基准水平,达到了30%以上的基准水平,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显著提高,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显著提高。到2030年,重点领域的能效基准水平和基准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比例显著提高,行业整体能效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工业重点企业能效清单
重点关注重点产业。逐步实施,有序推进重点产业节能降碳工作,率先推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乙烯、合成氨等重点产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建立企业能效清单。对重点领域的能效水平进行深入梳理,认真调查现有项目、在建项目,科学评价拟建项目,能效达到基准水平、低于基准水平的企业分别列入先进落后能效清单,形成工业企业能效清单。隐瞒和泄漏项目(设备)的,视为产能落后。
(二)稳步推进重点企业转型升级
实施重点产业节能改造项目,有序推进重点企业改造升级。指导未达到行业能效基准水平的现有项目(设备)和在建项目(设备)进行改造升级,建设拟建和在建项目,努力全面达到基准水平。对于能效低于行业基准水平的现有项目,引导企业有序进行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对于能效介于基准水平和基准水平之间的设备(生产线),鼓励企业参照基准水平的要求,结合维护等机会进行改造升级。对需要进行改造升级的项目,明确改造升级期限和年度改造计划,在规定期限内将能效改造升级到基准水平以上,努力达到能效基准水平;不能按期改造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城区、台湾商业投资区应重点关注钢铁企业的能效标杆;龙文、和平、华安、南京、长泰应重点关注陶瓷企业的能效标杆;东山、漳浦应重点关注平板玻璃、光伏玻璃企业的能效标杆;古雷开发区应重点关注石化企业的能效标杆;台湾商业投资区、长泰、漳浦、华安、南京、和平、龙海应重点关注造纸企业的能效标杆;其他地方应结合行业实际情况,抓住重点企业,开展能效标杆工作。加强重点企业的示范和领导。开展能效水效领导行动,推动重点产业库存项目节能降碳升级。鼓励国有企业和骨干企业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基准示范,推动行业质量和效率提高。
(三)引导低效产能有序退出
引导低效产能退出。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政策,引导低效产能有序退出。能效水平低于行业能耗限额限值和基准值的,督促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整改,提高能效水平,努力达到基准水平。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规定“上大压小”“减量替代”产能整合等方式,提高工艺装备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加大闲置产能、僵尸产能处置力度。
(四)项目准入要求严格
在规划和谈判重点领域拟建项目(设备)时,应仔细分析和评估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规划布局、产业政策和产业规范条件“三线一单”其他要求,以及对工业高质量发展、环境和区域能源消耗的影响。加强重点领域项目的节能审查,严格控制项目的能源效率和碳排放准入。新建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尿素项目必须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做好产业布局、结构调整、“三线一单”、节能审查与能耗双控政策的衔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协同节能降碳。结合行业实际发展,优化产业发展水平,动态提高能效水平,降低行业能耗强度。
(五)加快绿色技术推广应用
推广蒸馏系统、高温高压干熄焦、富氧强化熔炼等节能技术—转炉长工艺钢转化为电炉短工艺钢,加快研磨技术、燃烧系统技术、氮脱硫技术等新技术、新设备应用,重点关注重点产业改造技术难点和设备短板,充分利用高校、科研机构、骨干企业等创新资源,开展节能低碳、新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等关键核心技术。加快绿色低碳技术设备的推广和应用。加快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设备的推广应用,开展节能技术产品推广活动。实施(套)重大技术设备示范应用和批重点新材料应用鼓励政策。推进节能技术设备、先进环保设备等产业集群建设,推动半导体照明、节能电机、碳捕获利用密封、烟气处理等优势产业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技改政策支持。实施专用设备投资抵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征收退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省市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指导作用,充分利用省工业企业技术转型、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中央预算投资,支持企业进行节能降碳转型升级。
(二)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重点行业能效水平实施情况的日常监测和现场检查,组织实施国家专项节能监督和重点行业日常监督,督促不符合节能要求的企业按时整改。逾期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依照法律、法规认真处理。
(三)加强政策协调推进。严格执行节能降碳相关政策,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实施措施;利用绿色电价、节能监督等综合手段,加强市场调整,督促实施。实施差异化因素支持机制,增加改造升级项目,支持改造后能效大幅下降,达到基准水平。加强对工业节能降碳相关政策的解读和宣传,积极响应社会关注和热点问题,传达引领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坚定决心。
漳州工信局工信局
2022年6月24日 (本次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