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矿山环境污染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7-05整理:成都科林环保有限公司
盐城矿山环境污染排查整治行动计划 为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监督,全面调查整改矿山环境污染问题,进一步消除环境风险,根据《省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矿山环境污染调查整改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苏环办公室)〔2022〕112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矿山环境污染问题,查明全市矿山环境管理基础,建立“一企一档”,突出精准污染控制和依法污染控制,深入解决矿山环境污染突出问题,推进建立矿山环境污染防治长期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我市矿山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
二、调查整改范围
矿山调查整改范围包括各种金属、非金属矿山开采、矿石加工(不包括各工业区或工业集中区的矿石加工)等企业(以下简称矿山企业)。
三、主要任务
(1)全面梳理调查,了解矿山企业的基础。在城市尾矿库污染防治的基础上,结合重点产业企业土壤污染调查、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调查整改专项行动,重点关注各种金属、非金属矿山、矿石加工企业,综合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现场调查,彻底了解矿山企业数量、污染排放和污染控制设施、固体废物处置,建立完善排查档案。
(2)建立问题清单,落实责任主体。组织矿山企业进行自查,比较项目环评,在全面掌握污染生产环节、特色污染物排放、现有污染防治措施和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基础上,核实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各类污染物处置的合规性。关闭的矿山企业重点检查采矿(车间)厂、工业固体废物堆场、积水池(矿坑、停车场、坍塌区等)、初期雨水沉淀池、淋溶水收集池、污水处理设施等重点场所的污染物是否清理到位,是否有历史遗留的工业固体废物,建立隐患清单。未完成设备拆除的矿山,严格按照《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原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年第 78 号)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及时开展拆迁活动,消除隐患。关闭多年找不到治理责任主体的,由当地政府负责调查整改。
(3)制定治理计划,督促整改实施。组织矿山企业根据隐患清单及时制定污染整改工作计划,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落实治理计划和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建立和完善“一企一档”。逐企督导企业开展整治,推进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污染防治措施,进行闭环管理,确保按时序完成整改任务。对关闭矿山企业需生态修复的,督促企业及时开展土壤污染调查,落实风险控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作。
四、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5) 月)。各地开展动员部署,总结矿山调查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调查整改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分工,细化时间安排。 6 月 2 近日,辖区内矿山企业名单报市局土壤处。
(二)排查治理阶段(6-10) 月)。组织对辖区内矿山企业进行全面调查,建立和完善调查档案。督促指导企业进行自查,形成隐患清单,制定整改工作计划,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全面开展矿山污染整改。地方隐患清单在 6 月 10 近报市局。
(3)监督检查阶段(10-11) 月)。市局会同有关部门,随机抽取企业清单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技术指导和进度跟进,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4)验收验证阶段(12) 月)。矿山企业完成隐患清单整改任务,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应当进行自主验收并报告。各县(市、区)应当及时进行现场验证和注销,确保整改任务的完成。各县(市、区)请于 12 月 25 近日完成问题隐患整改核查注销工作,形成工作总结,报市局。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和领导能力。建立调查整改机制,明确责任人和分工,制定工作计划,定期调度调查整改进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整改工作的有效性。
(2)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合作,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督机制,及时交换信息,动态更新隐患清单。将矿山企业纳入“双随机”,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适时组织隐患问题整治核查销号和“回头看”工作,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共同做好监管服务工作。
(3)加强调度指导。各地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认真查处整改工作进展滞后的问题。市局建立季度调度机制,加强工作指导。通知调查整改工作中存在重大遗漏、整改不到位、工作进展滞后等情况。
附件:矿山环境污染排查隐患清单
原标题:关于印发矿山环境污染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下载相关资料:
盐城矿山环境污染排查整治行动计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