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河北省“无废城市”建设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3整理:成都科林环保有限公司
公开征集河北省“无废城市”建设专家库专家公告 稳步推进我省“无废城市”建设,加强技术支撑,更好地发挥各专业领域专家的技术指导作用,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门《“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计划和河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根据建设工作计划的要求,拟建立建设工作计划“无废城市”建设专家库。现采用公开征集和部门推荐的方式,广泛吸收适合和愿意从事各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校、协会等机构“无废城市”建设咨询服务专家。现采用公开征集和部门推荐的方式,广泛吸收适合和愿意从事各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校、协会等机构“无废城市”建筑咨询服务专家。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收集、推荐时间
2022年7月12日至7月22日止步。
二、收集、推荐程序
(1)采用个人自我推荐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经单位同意,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省“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和农村等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整理和审核,并提出入选专家名单。
(三)拟聘专家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在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等有关部门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纳入河北省“无废城市”建设专家库。
三、专家选拔条件
入选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坚持科学、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严格遵守专家咨询服务的相关工作程序和规范,做出独立、公平、公正的判断和评价。
(二)熟悉“无废城市”相关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
理解和掌握标准规范“无废城市”在某些或多个领域建立相应的管理和技术要求,如工作内容、指标体系等。
(3)在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专业领域具有深厚造诣,在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水平的资质及相关管理经验,原则上从事相关领域工作十年以上。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身体状况良好,能保证技术咨询和现场调查的正常进行。在相关领域具有突出专业知识或管理经验的,可适当放宽。
四、申报材料
1.《河北省“无废城市”建设专家库专家申请表及单位推荐函。
2.相关学历、职称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能证明学术和专业成就的相关证明材料。
请各申请人于 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扫描版及电子版)将于2022年7月22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专家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专家库专家的主要职责包括参括参个城市“无废城市”建设方案的编制和评估,为当地城市“无废城市”建设提供跟踪技术指导,为无废办提供咨询。
(二)动态管理
河北省“无废城市”建立专家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补充和调整。建立专家信用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对专家的业务水平、评价咨询质量和信誉进行综合评价,建立专家信用档案,对评价专家进行信用评价。
专家有下列行为或者原因之一的,可以终止专家资格,调整出库。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泄露相关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不公开的事项,造成不良后果的;非法转让、利用他人成果和有关资料谋取利益的。
二、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咨询服务等职责。
3.向利益相关单位或关单位或人员的礼品、证券、支付凭证、宴会或其他可能影响公平性的行为。
4.接受工作邀请后,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参加技术服务3次以上的。
5.因个人原因不能胜任相关工作,申请后不再担任专家。
6.个人有严重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7.其他不适合继续担任专家的情况。
联 系 人:省无废办 张 晔 李 梁
联系电话:0311-87803571
电子邮箱:hbwfcs@163.com
附件:河北省“无废城市”建设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下载相关资料:
河北省无废城市建设专家库专家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