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丨《福建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14整理:成都科林环保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省绿色建筑标志管理,促进绿色建筑的优质发展,根据《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定〔2021〕1)要求省住建厅印发《福建省绿色建筑标志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在解读《实施细则》的背景和主要内容。
一、出台背景
2021年,住建部印发了《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适应新的政策要求,建立健全全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省住建厅通过调研、座谈等方式,借鉴部分省份经验做法,经专家评审与多方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标识分级管理规则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实施细则》制定了绿色建筑标识识识别分级管理规则。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全省绿色建筑标识的管理,识别二星级绿色建筑并授予标识,指导和监督设区和城市的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设区、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一星级绿色建筑的识别和标识的授予,并对本地区识别的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二)明确标识申报条件
规定全省新建民用建筑、现有建筑改造、工业建筑按照国家、福建省现行标准确定,申报的项目应当通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并备案。
(三)完善标识工作程序
规范绿色建筑标志的申报、推荐、审查、宣传、公告等环节,进一步明确绿色建筑标志的主体和所需的提交材料,规定形式审查、专家审查、宣传公告和证书授予程序,规定评价专家的资格和组成。
(四)加强绿色建筑标识管理
标识管理规定:一是统一标识样式和编号规则,证书编号由区域编号、星级、建筑类型、年份和当年项目编号组成;二是完善处罚机制,梳理标识管理中的常见问题,限期整改或直接撤销标识;三是加强专家数据库管理,违反评价规定和评价标准的评价专家,应当根据情节计入个人信用记录,并从专家数据库中删除;第四,建立信息报告机制,要求标识项目的运营商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信息系统识管理信息系统。
(五)提出激励措施
提出相关指导和激励措施:一是优先考虑获得绿色建筑标志的项目,鼓励通过预评价、绿色绩效保险、绿色绩效保险等方式申请绿色金融服务。
原标题:《福建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