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73万+行政拘留!济宁任城某化工中心偷排高浓度废水被曝光
发布时间:2022-07-15整理:成都科林环保有限公司
为促进生态环境执法培训,济宁生态环境局将定期通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查处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有效提高执法队伍发现问题的能力和处理水平,对环境违法犯罪形成强烈威慑,迫使企业提高环境守法意识。
案情简介
2022年3月7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任城区南张街非法倾倒高浓度废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可追溯性调查,并要求公安机关联合调查。经调查,新泰化工中心通过不合格运输人员将树脂项目产生的高浓度废水排放到犯罪现场。
查处情况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禁止使用渗井、渗坑、裂缝、溶洞、私人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以逃避监督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2022年3月2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责令公司纠正违法行为,并处以73万元罚款。2022年4月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两名涉案人员已实施行政拘留10天,当地生态环境局正在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
案件启示
本案发生在偏远地区,是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部门联动作用,共同打击环境犯罪行为的典型案例。生态环境部门发现环境违法线索后,立即咨询公安机关联合处理案件,同时调查现场、调查、固定证据,快速有效地查明违法事实,锁定嫌疑人,大大提高了处理效率和质量。
来源:任城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