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增容建设日处理生活污水12万吨
发布时间:2022-08-02整理:成都科林环保有限公司
8月1日,苏州市吴江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发布《生活污水处理12万吨工程建设招标资格预审公告》,项目预算约5279万元,工期964日,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10日,竣工日期:2025年4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前,拆除综合楼、食堂,新建6万座m3/d污水处理结构及全厂12万m3/d对于污泥处理系统和每天处理60吨的沟渠污泥,施工期间应保证污水厂的正常运行;2025年4月30日前新建6万m3/d污水处理设施。
苏州吴江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12万吨项目苏州吴江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12万吨项目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编号:E3205840327001545002001
1. 招标条件
苏州市吴江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增容建设日处理生活污水12万吨 (项目名称)经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审批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江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投资比例为。本项目已满足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苏州吴江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2万吨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标段)建设,特邀感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吴江区八解街五方路南侧
2.1.2.新建筑面积约27008.69平方米的污水处理规模为12万吨/天
2.1.3合同估算价:约52279万元
2.1.4工期要求:964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10日,竣工日期:2025年4月30日
其中: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拆除综合楼、食堂,新建6万m3/d污水处理结构及全厂12万m3/d对于污泥处理系统和每天处理60吨的沟渠污泥,施工期间应保证污水厂的正常运行;2025年4月30日前新建6万m3/d污水处理设施。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2)有能力独立签订合同。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施工工程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证书(B证书)(资格)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聘用或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项目,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项目(原合同工期必须满,变更备案日期必须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停工或因故无法按时开工,项目负责人已办理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但在建项目和招标项目属于同一项目、同一项目批准、同一施工现场分段承包或分期施工,总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注:上述在建项目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无贿赂犯罪记录;或者有贿赂犯罪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5年以上。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
类似工程标准:投标人自 自2017年8月起,已承担过日处理7万吨/天以上、单项合同金额31000万元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类似的工程性能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合同记录表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书、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要提供江苏省建设市场监督和信用信息集成平台或国家建设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相应的查询网页截图。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格或直接承包备案表的合同价格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的合同价格为准。直接承包备案表无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中签订的合同价格为准。类似的工程信息以信息库中的信息为准;
□ 自年月日起,企业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未因串通投标、欺诈、以他人名义投标、欺诈中标、分包、非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 自年月日起,企业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放弃),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拒绝提供履约担保;
□ 自年月日起,企业未因拖欠工人工资而受到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批评;
□ 自年月日起,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项目中未通过履约评估的,履约评估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其它要求:
(1)外地进苏建筑企业投标前进行信息登记,取得《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2018〕14号执行)未按规定提供的,不予通过资格考试。(持有苏州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国企业可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失信被执行人联合处罚的实施意见》。
(3)本项目《关于本项目实施的》 2022 元旦春节期间,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群体性事件的通知(苏清办20222 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 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拖欠工资,造成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
(4)本项目在企业资质动态验证整改期间,拒绝投标人参加不合格建筑资质投标。
(5)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和城乡发展局关于优化商业环境、加强建设项目招标监督的通知》(苏建[2019]号。50)加强投标行为和投标后绩效破坏信任管理的规定。
(6)项目负责人有市政养护工程的,不视为在建工程。
(7)本项目不接受苏州建筑企业年度信用评定等级 C 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章.4.三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章.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度,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所有合格的投标人是否应发出投标邀请书。
□是 ? 否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审查的投标价格法 ?合理低价法 ,详见附件。
6.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6.1获取时间:2022年8月1日11时00分至2022年8月8日17时00分;
6.2.申请人使用江苏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数字证书;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本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中是指吴江区公共资源在线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
7.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日期(申请截止日期如下)为2022年 年8 月 15日9时30分。
7.2 招标人不接受超过提交截止日期后上传的成功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媒体名称)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9.注:(1)在建项目是指中标结果公告(直接承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合同信息收集)至合同约定的项目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期间的项目。竣工验收证书是指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施工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分公司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验收文件。
(二)为本标段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吴江城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地址:吴江区 地址:吴江区银都国际商务中心B座10楼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平佳翔联 系 人:费振芳
电 话:0512-63980063电 话:0512-63663868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