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林污水处理设备厂家

10年污水处理设备制造厂家
设备生产/安装/调试综合性环保工程技术公司

全国咨询热线13708186984

环保科普

环保科普
当前位置:成都污水监测公司 »企业新闻 » 环保科普 » 石家庄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石家庄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09-20整理:成都科林环保有限公司

近日,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斗争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届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的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省市党代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立足新的发展阶段,全面、准确、全面地贯彻新的发展理念,构建新的发展格局,以实现减污降碳协调增效为总出发点,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污染治理、科学污染治理、依法污染治理为工作方针,协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的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护战,以高水平保护促进优质发展,创造优质生活,加快绿色低碳、生态优美的现代省会建设。

到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确保省级指标任务完成;到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确保达到4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确保达到67.4%;地表水Ⅰ-Ⅲ水体比例保证达到66.7%;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部消除黑臭水体,有效控制土壤污染风险,显著提高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处理能力,不断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完善生态环境处理体系,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到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到峰值后稳步下降,生态环境基本改善。

二是加快绿色低碳发展

(1)进一步推进碳高峰行动。重点关注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钢铁、建材、石化等行业。开展低碳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试点工作。完善排放源统计调查、会计核查、监测监督制度,将温室气体控制纳入环境评价管理。加快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形成。

(2)注重国家重大战略,加强联合建设、联合防治。加强京津冀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完善联合立法、协调执法、环境评价咨询机制。

(3)促进能源清洁和低碳转型。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材料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创造条件,尽快实现能耗双控制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的转变。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8%以上。大力发展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提高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例。

(4)坚决遏制高能耗、高排放项目的盲目发展。严格控制项目准入通行证,坚决停止不符合规定的项目规定的项目。除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和产能置换项目外,重点区域严禁增加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煤化工产能,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规模。

(5)促进清洁生产和节约利用能源资源。加快重点产业清洁生产改造,依法开展自愿清洁生产评价认证。大力推进绿色制造,建立资源回收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的节能。到2025年,降低单位地区总能耗,确保省级指标的完成。

(6)加强对生态环境分区的控制。连接土地空间规划分区和使用控制要求,在环境控制单位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的硬约束,建立差异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格规划环境评价审查和项目环境评价准入,分析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的社会经济影响。

三、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7)巩固退十成果。重点调整产业、能源和交通结构,开展资源利用效率、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对标行动,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到2025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稳步退出全国前十。

(8)为消除重污染天气而战。重点关注秋冬细颗粒污染,加强空气污染综合控制。完善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依法严厉打击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九)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安全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巩固重点产业和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成果,加强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对涉气产业进行集群调查和分类治理。到2025年,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分别减排19500吨和7700吨。

(10)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应用。进一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器)行动,淘汰国家三级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应用。加快绿色运输发展,加快公共铁路项目建设。推进煤炭、钢铁、焦化、水泥等大型工矿企业、大型物流园区专用线、管道或封闭管廊建设。

(11)加强对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的控制。加强施工、道路、矿山、堆场、裸露地面等粉尘控制,促进低粉尘机械湿清洗作业。深化餐饮油烟污染和异味控制。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燃烧控制。到2025年,大型农场的氨排放总量将继续下降。加快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噪声问题。

四、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12)与白洋淀上游流域的生态环境治理作斗争。协调石家庄白洋淀上游流域水生态环境的改善和恢复,推进补水、污染控制、防洪一体化。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升级,完善雨水和污水分流系统。实施全流域工业企业的清洁改造。加强农业和农村污染控制,全面推进上游流域整体生态恢复,全面提高白洋淀上游流域水质。

(十三)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乡,系统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加强农业、农村和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有效控制河流污染物排放。全面完成市政合流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推进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因地制宜开展水体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实现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动态清除。到2024年,县级城市建成区将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14)巩固和提高饮用水安全水平。加快城市水源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村水源保护。基本完成乡镇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标准化,开展环境问题的调查和整改。到2025年,县级以上城市的饮用水水质将继续达到或优于Ⅲ类。

(15)加强重点河流污染的综合治理。重点监督人民心河、太平河、环城水系等城市景观河流的水质,逐步提高景观水系的水质。加强对河流污水出口的监督,对河流污水出口进行检查、测量、可追溯、处理。到2025年,主要河流干流和重要支流进入河流污水出口的改造将基本完成。

五、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16)打好农业和农村污染理攻坚战。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动态清除农村黑臭水体。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和农膜回收行动,全县推进畜禽粪便回收利用。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5%,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17)进一步开展农村生态振兴。大力实施农村振兴战略,重点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突出不足,深化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改善,开展农村生态振兴试点。

(18)促进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实施农业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防治行动。依法实施农业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对受污染耕地集中的县实施污染溯源,制定安全利用计划。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要求,控制措施覆盖率达到。

(19)有效控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严格管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准入。严格控制农药、化工、焦化等行业重污染地块的规划使用,促进土壤污染风险的控制和恢复。到2025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恢复和风险控制措施将得到全面覆盖。

(20)创建无废物城市。根据省统一部署,建立无废物城市,建立相关工作领导体制机制,研究编制城市无废物城市建设实施计划,科学合理确定主要任务、指标体系,完善安全措施,建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发展新模式,促进城市全面绿色转型。

(21)加强地下水污染的协调防治。划定地下水饮用水供应区,加强保护措施,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和污染风险控制的重点划分。完善分级地下水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实施水土环境风险协调防治。

六、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二十二)生态系统质量不断提高。重大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山水林田湖综合保护与修复工程。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恢复。弘扬塞罕坝精神,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推进河湖湿地保护修复。促进城市生态恢复。到2025年,建造林278.5万亩,森林(林)覆盖率达到43%,森林积累量达到1467.72万立方米,重点生态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保护面积不低于140万亩,自然保护面积不低于86.6万亩,湿地保护面积49.47万亩。

(23)实施重大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加快太行山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领域的调查、观察和评价。加强自然保护区体系建设。加强对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和拯救。加强生物遗传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严格防治外来入侵物种。

(24)加强对生态保护的监督。加强对重点区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县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生态条件的监测和评价。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督。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县)建设,建设绿水青山为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二十五)严格防控环境风险。开展危险废物涉及重金属企业、化工园区等重点领域的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完成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开展对有关企业的调查整改行动。到2025年,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下降比例达到省级要求。完善跨省市环境突发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确保核辐射安全。

七、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26)加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深化依法披露环境信息制度改革,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系。实施污水排放许可证一证管理,建立健全非现场监督执法制度。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犯罪、环境评价、监测等领域的欺诈行为。

(27)完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和投资机制。完善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排污权政府储备制度,促进排污权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加强转移支付分配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衔接。全面利用土地、规划、金融、价格等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生态环境。

(二十八)加强环境基础设施薄弱环节。建立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监测监督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从城市延伸到城镇和农村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对污水处理厂进行差异化、精准的提标。加强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的运行和维护。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

(二十九)构建现代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建立健全基于现代感知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环境质量、生态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的全覆盖。按照国家和省安排部署,积极参与深化白洋淀上游流域生态环境修复与治理技术基础研究。加快智能环保体系建设,形成省、市、县纵向连接、线上线下联动的生态环境监管机制。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八、加强组织实施

(30)加强组织和领导能力。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县(市、区)实施的关键机制。加快建立减少污染、减少碳的综合规划、部署、促进和综合评价的制度和机制。研究制定加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有关措施。

(31)加强责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解决群众周围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32)加强监督和评估。充分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省市监督,重点落实污染防治任务,深化污染防治成果评价,加强评价结果的应用。

(33)加强宣传和指导。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发展壮大生态环境志愿者服务力量,进一步向公众开放环保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信息披露和奖励报告机制。

(34)加强团队建设。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纳入政府行政执法机构序列,统一保障执法车辆和设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

大家都在搜索的问题

污水处理设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