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2-09-23整理:成都科林环保有限公司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9月22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征求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的函》,2022年10月20日前反馈。
本文件对DB31/374-2006的主要修订如下:
——调整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标准分类;将原类污染物排放标准调整为同级排放标准,将原第二类污染物直接排放标准调整为同级;调整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排放速率控制模式,根据不同排气缸高度调整原标准;
——污染物控制项目调整:增加石油、总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锌、总硼、总钴、总锡、总硫、综合毒性;增加氯、氰化氢、锡及其化合物、苯、苯、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氮氧化物;
——调整部分污染物项目的排放限值;收紧悬浮物、化学氧、五天生化氧、总有机碳等10个水污染物项目的排放限值;收紧硫酸雾、氯化氢、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3个空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厂界大气污染物控制点浓度限值增加;
——更新了部分污染物项目的测定分析方法。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沪环函〔2022〕102号
相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上海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保护生态环境,控制相关行业污染,我局拟修订《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21年3月,标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沪环函)〔2021〕27编制单位认真研究各方提出的意见后,对标准草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根据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办法》,我局决定再次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10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给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办公室或标准编制单位。
二次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局网站https://sthj.sh.gov.cn检索和查阅法律、政策、标准栏中的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
联系人:周蓉(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
地 地址:上海大沽路100号
邮 编:200003
电 话:(021)23115613
传 真:(021)63555227
电子邮箱:rzhou@sthj.shanghai.gov.cn
联系人:裴蓓(上海环科院)
地 址: 钦州路508号
邮 编:200233
电 话:(021)18918078595
传 真:(021)64758279
电子邮箱: peib@saes.sh.cn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15日
(本次主动公开)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