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022年第四季度企业、个体工商户缓缴污水处理费、生
发布时间:2022-10-09整理:成都科林环保有限公司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公告,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减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包括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等14项收费项目,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关于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
财政部 2022年第29号公告
为减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负担,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有关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行政费用的延期支付公告如下:
1、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延期清单》中的收费项目,自应缴之日起延期一个季度,不收取滞纳金。
二、《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延期清单》包括耕地开垦费、污水处理费等14项收费(具体项目见附件)。
三、各地区、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公告的要求,认真落实缓缴政策,确保政策落实有效。
特此公告。
附件: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
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2022年9月28日
来源: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