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子公司拟定为湖州莫干山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清洁排放提标
发布时间:2022-10-11整理:成都科林环保有限公司
10月11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湖州莫干山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清洁排放升级改造工程PPP湖州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拟为项目单一来源公示,预算14859万元。
湖州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碧水源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湖州莫干山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清洁排放升级改造工程PPP项目单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买方: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项目名称:湖州莫干山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清洁排放升级改造工程PPP项目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湖州莫干山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清洁排放升级改造工程PPP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859万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说明:德清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清洁排放改造项目现状规模3.0万m3/d 在此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
货物或服务预算总额(元):14859万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法的原因及说明:1。土地局限性: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方案为德清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工程PPP工程原厂建设,土地有限。
2、清洁排放提标改造与原有设施具有不可分割性: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技术方案,项目釆用对德清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工程PPP改造工程污水处理设施,与原污水处理设施不可分割。
3.清洁排放升级改造与原施工内容一致:项目现状规模3.0万m3/d 提标改造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解酸化池(改造)、A2O生化池(改造),MBR 膜池及设备间(改造)PAC 加药系统(改造)、活性炭加药系统(新增)、碳源加药系统、加药室(新增)、脱水室(改造)、与原施工内容保持一致。
4.项目运营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德清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工程清洁排放升级改造PPP项目由同一个社会资本方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避免了交由不同的社会资本方建设运营时边界不清、互相扯皮、难管理的问题,对项目出水达标的监管更易理清责任。有利于解决政府协调监督问题,确保项目稳定运行,提高项目的社会环境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只能从的供应商处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项规定的情形,是指使用不可替代的、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的特殊要求,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湖州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是本项目采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湖州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
三、宣传期限
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原因及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书面向买方和同级财务监督部门提出异议(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
2.
五、联系方式
1.买方信息
名 称: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057218807
传 真:/
地 地址:德清县武康塔山街90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德清县财政局
联 系 人:宣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0572-8280716
传 真:/
地 地址:德清县舞阳街228号
六、附件
专业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