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9整理:成都科林环保有限公司
10月18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北极星环保网获悉 福建省发改委 福建省国家开发银行分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 组织福建省生态环境导向发展(EOD)依托福建省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管理体系,建设省级模式项目工作通知EOD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的项目库,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全文如下:
各区、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农业发展银行、平潭综合试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经济发展局、农业发展银行:
为加快环境治理模式创新,促进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国家生态环境导向发展模式(以下简称EOD在框架体系下,决定组织省级EOD有关事项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探索环境治理 依托福建省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管理体系,解决生态环境治理资金投入不足、环境效益难以转化为经济效益等瓶颈问题EOD促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要求
(1)申请人。项目申请人为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或园区管理委员会,鼓励政府或园区管理委员会与项目负责人共同申报。
(二)项目类型。包括生态环境治理子项和资源产业发展子项,其中: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应有明确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包括水生态环境保护、空气污染防治、海洋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业和农村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和资源综合利用、生态保护修复等环境治理。资源产业发展项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空间控制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卫生、生态产业、农村振兴、海洋牧场、光伏 ”、“风电 水资源回收利用、生物质能利用、潮汐能利用等。
(三)承担单位。同一市场化企业承担生态环境治理及相关产业项目。
(4)投资规模。设区市人民政府作为申报主体EOD原则上,项目总投资不超过50亿元。区县级政府作为申请人EOD原则上,项目总投资不超过30亿元。
(5)肥瘦搭配。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发展密切相关,有效融合,收入反馈,一体化实施。项目边界明确,相关产业收入补贴生态环境治理投资必须在项目层面实现。原则上,组合实施的单个子项目数量不得超过5个。除规范的PPP除项目外,不涉及经营期间的政府支付,也不以土地出让收入、税收和预期新财政收入为项目收入。
(6)成熟度高。各单体子项目应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准或备案(项目单独或项目整体批准),并提交项目批准证明材料。生态环境治理子项目应优先考虑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
(7)保持正直和创新。项目建设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严格执行招标、政府采购、投融资、土地、资源开发、政府债务风险控制、资产处置等法律政策要求,推进项目实施,不增加地方政府隐藏债务。
(8)正常和长期的效果。在项目规划中,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积极参与,与第三方机构和同级相关部门合作,从整体角度发现问题和可开发资源,规划包装有效、可实施的成熟项目。建立长期推广机制和长期运行维护机制,确保生态环境治理效果和产业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程序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请人组织编制《生态环境导向发展》(EOD)模式项目实施方案,提交项目立项证明材料,填写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
(二)地方审计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市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的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检查,并到项目申请地进行现场检查。区、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辖区内申请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省级考试
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联合有关单位对申请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和专家审查。原则上,省级评审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并在偶尔几个月的30天前完成。
四、支持政策
纳入省级EOD项目库项目可提供以下政策支持:
(1)享受绿色金融支持。仓储项目不定期推送给相关金融机构,并在利率、周期、规模等方面给予优惠融资支持。国家开发银行福建分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分行优先考虑政策资金配置,增加支持。
(2)建议纳入国家项目库。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保护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优先纳入仓储项目,未纳入省级EOD省级不推荐项目库。
(3)优先考虑因素保证。项目环境评价审批纳入绿色通道,优先考虑污染物排放指标,实现快速审批和快速运行。经批准后,减少项目运行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可纳入污染物排放总指标储备,并转让给该地区重大项目建设。
五、申请材料及方法
(一)申报材料。EOD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1)、项目实施计划(编制大纲见附件2)、主要项目实施承诺书(盖章、模板见附件3)、项目认证材料、区、市生态环境部门示范评价意见(盖章、模板见附件4)。
(2)申报方式。各区、市生态环境局、国家发改委将辖区内项目申报材料装订成册,纸质文件(一式两份)提交省生态环境厅、国家发改委,电子邮件发送(ghc@sthjt.fujian.gov.cn),或通过福建省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管理体系申报。原则上,每个设区市每年申报不少于一个项目。
(三)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福建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部 母容
电 话:0591-88367116
联系人: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处于福建省发改委 张丽珍
电 话:0591-87063673
联系人:福建省国家开发银行分行规划发展部 辛萍
电 话:0591-88569176
联系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分行基础设施客户处 陈武
电 话:0591-87272260
附件:1.EOD项目基本情况表
2.生态环境导向发展(EOD)模型项目实施方案 编制大纲
3.EOD项目实施承诺书(模板)
4. 关于生态环境局 项目论证评价意见
(模板)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发改委
福建省国家开发银行分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
2022年10月9日
(本次主动公开)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