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征集基础设施REITs试点储备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0整理:成都科林环保有限公司
12月19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基础设施征集情况REITs试点储备项目的通知包括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和资源利用环境基础设施、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环境基础设施、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础设施项目。
关于基础设施的征集REITs试点储备项目通知
市有关部门、区发改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有关企业:
进一步巩固本市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储备,促进更多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项目申报参与REITs试点,现在在本市征集基础设施REITs试点储备项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点行业范围
(一)交通基础设施。包括收费公路、铁路、机场、港口项目。
(2)能源基础设施。包括风电、光伏发电、水力发电、天然气发电、生物质发电、核电电、增量配电网、微电网、充电基础设施、分布式冷热电项目。
(三)市政基础设施。包括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项目和停车场项目。
(4)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包括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和资源利用环境基础设施、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环境基础设施、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础设施项目。
(5)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应为社会提供货物储存服务和收费的仓库,包括通用仓库、冷库等专业仓库。
(六)园区基础设施。包括研发平台、工业厂房、创业孵化器、产业加速器、产业发展服务平台等园区基础设施,位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新区、国家和省级开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其中,国家和省级开发区以《中国开发区审计公告目录(2018年版)》发布名单为准,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名单为准。
(7)新基础设施。包括数据中心、人工智能项目、5G、通信塔、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宽带网络、有线电视网络项目、智能交通、智能能源、智能城市项目。
(八)经济适用房租赁。
(九)其他基础设施领域。
1.具有供水、发电等功能的水利设施;
2.国家自然文化遗产AAAAA旅游基础设施等收入较好的旅游景点,其中自然文化遗产以《世界遗产名录》为准。
酒店、购物中心、办公楼等商业地产项目不属于试点范围。原则上,项目用地应为非商业、非住宅用地、租赁住房用地、办公室、员工宿舍等少数配套设施用地,以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行。
二、项目基本条件
申请参与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应满足权属明确、资产范围明确、土地使用合规、可转让、收入稳定、资产规模一定等基本条件。具体来说,根据国家发改委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意见》(REITs)试点工作通知(发改投资通知)〔2021〕958号,附件1)执行相关要求。
三、项目征集程序
市有关部门、区发展改革部门积极与行业、区有关企业联系,做好政策宣传解读,鼓励企业筛选合格资产,申报参与基础设施REITs试点。对于目前感兴趣但尚未实质性作的项目,企业应将项目信息填写到意向项目表(见附件2)。企业应当将项目信息填写到储备项目表(见附件3),并选定基金经理及相关中介机构。我委将根据项目所属领域和成熟度,分批指导培育纳入本市试点项目库的意向项目。
四、项目提交方式
12月26日前,展改革部门汇总行业、区域企业提交的项目信息后,于12月26日前反馈给我委员会电子邮件fgwreits@163.com。前期已纳入本市REITs除项目信息发生变化外,试点项目库的项目不能重复提交。各有关企业应当直接向我委提交项目,并通知市有关部门和区发展改革部门掌握项目信息,及时提供对接服务。
特此通知。
附件:
1.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通知(发改投资通知)〔2021〕958号)
2.北京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库-意向项目表(更新版)
三、北京市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库-储备项目表(更新版)
北京市发改委
2022年12月16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