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名单公布!
发布时间:2023-01-05整理:成都科林环保有限公司
1月4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2022年区域再生水回收试点城市名单,详情如下:
公布2022年区域再生水回收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污水资源利用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印发的》〈区域再生水利用试点实施方案〉通知(环办水体〔2021〕28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了2022年区域再生水回收试点城市名单(见附件),现公布。
请省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相关部门,指导试点地方按照通知要求,协调项目内容和施工顺序,加强财政政策保障,深化部门合作,加快项目建设,尽快发挥试点效益。
附件:2022年区域再生水回收试点城市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发改委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2022年12月29日
(本次公开)
抄送:各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中国环境科学院、环境规划院、试点城市人民政府(管委会)。
附件
2022年区域再生水回收试点城市名单
天津滨海新区、山西省晋城市、运输城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鄂尔多斯市、浙江省台州市、安徽省苏州市、福建省莆田市、山东省烟台市、临沂市、河南省郑州市、开封市、湖南省株洲市、四川省内江市、陕西省延安市、榆林市、甘肃省张掖市、白银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