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3年重点建设、重点储备项目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23-02-03整理:成都科林环保有限公司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天津市发改委于2023年发布天津市重点建设和重点储备项目安排意见通知,2023年安排重点建设项目673个,重点储备项目182个。其中包括工业水处理厂、生态修复处理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等生态环保项目。详情如下:
各区人民政府、市级部门: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年,也是天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关键一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23年安排重点建设项目673个,重点储备项目182个,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压舱石”的关键作用,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保障社会民生改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夯实工作责任。各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提高政治地位,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项目建设作为“主官”项目和“领导”项目,以强大的政治执行力狠抓任务落实。各区要落实属地保障责任,各市级部门要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市区协调、部门联动,打造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步前进的项目投资格局。
二是加强调度管理。各区、各部门要继续加强调度和优化服务,对重点项目实行分类账和清单管理,逐一协助,促进储备项目尽快开工,加快在建项目建设。逐月梳理重点项目资金配置,实施节点目标,准确努力“挂图作战”,提高调度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每月25日至次月5日,组织项目单位通过天津市重大项目智能管理平台,及时提交项目建设进度。
3、优化服务保障。实施联合审查,提高重点项目审批效率,支持重点项目按照信函认证和承诺制度的相关要求办理初步手续。实施优质保险和快速保险,与要素保障部门合作,限时解决堵点问题,充分发挥重大项目融资对接的长效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率。
4、实施动态调整。已列入重点储备项目清单,前期工作进展迅速,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项目,经有关区人民政府或市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报市发改委审核后转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前期工作成熟且符合申报要求的,经有关区人民政府或市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报市发改委审核后予以补充。
5.加强监督和评估。实施周调度、十分析、月通知、年度考核,加强日常监督,定期与市政府监督部门联合监督,工作成果突出,除绩效考核外,在中央和市资金安排中,促进区和部门无效,向主要领导发送提示信、监督信,必要时采访。
附表:1.2023年天津市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2.2023年天津重点储备项目清单
2023年2月2日
1.2023年天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2.2023年天津重点储备项目清单
来源:天津市发改委